完美体育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工作。为确保全市生态环境统计工作顺利开展,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填报单位在生态环境统计业务系统直报的台账数据是各项污染物产排量数据的源头,是确保数据质量的核心环节。填报人员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防范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责任的规定(试行)》《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认真掌握《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排放源统计技术规定》等,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环境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若存在以上行为,将依法处理。各单位提供环境统计资料,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要做到各项数据来源清晰,有支撑材料,不错填、漏填。
•①由各区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将调查年度筛选指标污染物年产生量或排放量大于规模值的工业企业纳入重点调查范围,地市级和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补充。
指标污染物年产生量或排放量可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等相关数据推算获得。
• ②调查年度作为水环境、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或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工业企业均全部纳入重点调查范围。
• ③因生产工艺、治理工艺提升或生产能力下降等原因低于筛选指标规模值的企业;
填报时,并非纳入调查的工业企业需要填报所有报表,而是根据企业所属行业或实际具有的工序,选择对应的报表进行填报,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所有统计调查的工业企业均需填报工业企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及治理情况表(基101表)。
工业企业有机组/锅炉的,机组/锅炉指标填报在工业企业机组/锅炉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及治理情况表(基102表)。
电力企业机组/锅炉指标填报在工业企业机组/锅炉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及治理情况表(基102表)。
有熟料生产工序的水泥企业,指标填报在水泥企业污染排放及治理情况表(基103表)。
水泥企业有机组/锅炉的,机组/锅炉指标填报在工业企业机组/锅炉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及治理情况表(基102表)。
炼焦企业与有炼焦工序的(行业代码为2521和31)钢铁企业,炼焦炉指标填报在炼焦企业与钢铁焦化工序污染排放及治理情况(基104表);有烧结/球团工序(行业代码为31)钢铁企业,烧结/球团指标填报在钢铁企业烧结/球团污染排放及治理情况(基105表)。
钢铁与炼焦企业有机组/锅炉的完美体育,机组/锅炉指标填报在工业企业机组/锅炉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及治理情况表(基102表)。
根据排放环节特征,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源分为:燃烧过程、生产工艺过程、工业防腐涂料使用、挥发性有机液体储存装载、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使用、设备动静密封点、循环水冷却塔、火炬、固体物料堆存等9个源项。
燃烧过程、生产工艺过程、工业防腐涂料使用源项的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指标填报在工业企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及治理情况表(基101表)以及各重点行业专表(基102、基103、基104、基105表)。其他行业企业如涉及相关排放也需填报。
挥发性有机液体储存装载企业相关指标填报工业企业有机液体储罐、装载信息表(基106表)。其他行业企业如涉及相关排放也需填报。
工业企业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使用情况指标填报在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使用信息表(基107表)中。其他行业企业如涉及相关排放也需填报。
工业企业设备动静密封点相关指标,填报在工业企业动静密封点、循环冷却塔及火炬信息表(基108表)中“一、全厂动静密封点情况”。其他行业企业如涉及相关排放也需填报。
工业企业循环水冷却塔情况,填报在工业企业动静密封点、循环水冷却塔及火炬信息表(基108表)中“二、循环水冷却塔情况”。其他行业企业如涉及相关排放也需填报。
有火炬的企业填报火炬相关指标,填报在工业企业动静密封点、循环水冷却塔及火炬信息表(基108表)中“三、火炬情况”。其他行业企业如涉及相关排放也需填报。
工业固体物料堆存过程的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指标填报在工业企业固体物料堆存信息表(基109表),其中:堆存物料涉及褐煤、石油焦完美体育、油泥、污泥其中任一种的工业企业,需要核算挥发性有机物产排量。
有煤炭(非褐煤)、褐煤、煤矸石、碎焦炭、石油焦、铁矿石、烧结矿、球团矿、块矿、混合矿石、尾矿、石灰岩、陈年石灰石、石灰石产品、芯球、表土、油泥、污泥18种物料堆场的颗粒物相关指标填报在工业企业固体物料堆存信息表(基109表)。
重点调查单位中调查年度内有污染防治投资发生的,除按上述规定填报外,还需填报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建设情况表(基113表及续表一)。
(一)获取培训材料。请联系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获取生态环境厅环境统计培训材料并认真学习。
(二)填报步骤:一是使用生态环境部门下发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全国生态环境统计系统,登录网址为:;二是检查完善企业基本信息;三是按照报表顺序逐一填报有关数据;四是进行污染物排放量核算;五是完成数据审核后上报;六是根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三)时间节点:请各单位于2024年1月15日前,在全国生态环境统计业务系统完成数据直报工作。
(四)准备数据支撑材料:填报过程中,要记录好数据的来源依据,并将有关支撑材料(参考附表资料清单)准备充分,于2024年1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电子邮箱或QQ,生态环境部门将根据档案材料进行复核。
1.生态环境统计业务系统中各专表必须在首页中勾选“是”后才能导入并填报,系统已根据企业所属行业,自动匹配需填报的专表完美体育,在此基础上,若企业有其他专表需要填报,请在“基101表”中勾选“是”后导入并填报。针对未自动匹配需要填报专表的行业,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务必谨慎勾选“否”,防止漏填有关信息导致最终核算的排放量与实际情况不符。
2.污染物核算环节以排放口为单位进行,点击“核算”后,系统会自动显示基102表、基103表、基104表、基105表中填报的排放口信息,若还有其他排放口,需手动添加并进行核算,请各单位务必保证所有排放口都进行核算。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可以对照排污许可证中排放口信息逐一核实填报,防止漏填排放口和有关污染物。
3.填报过程中常见的错误包括:数据单位错误、指标填报不完整、核算指标不完整、核算方法选用不规范、监测数据使用不规范、系数选取不规范、活动水平不合理、挥发性有机物产排量不合理、核算过程中计算错误等。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填报、核算每一项污染物数据,防止生态环境统计数据与实际排放情况不符。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重点如主要工艺流程图、水平衡图等)、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竣工环保验收报告;
生态环境部门将一如既往地为各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单位竭诚提供服务,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分局均设立服务热线,全力配合各单位做好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相关事宜。衷心感谢您对全市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的支持!
2023年度企业主要产品名称及产量清单(如有多种生产工艺,则产品产量需根据不同生产工艺进行罗列)(加盖单位公章)
2023年度企业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或排放污染物的前体物名称及用量清单(包括防腐涂料使用量)(加盖单位公章)
2023年度燃料名称(煤、油、燃气)、用量及相关检验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2023年度废水处理总量、排放总量、回用水总量(明细或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资料是生态环境统计直报系统中需要填报数据的支撑档案材料,请调查对象提前梳理,做好有关准备工作,所有档案材料准备电子版(扫描件),按照上表中序号分别命名,在直报系统填报完毕提交后,按要求打包发送至当地环保部门;若不能提供上表9项中的任意一项档案材料,需逐项提交不能提供的证明。